关于报送全国桥牌裁判员证书需求和相关信息的通知

关于报送全国桥牌裁判员证书需求和相关信息的通知

2016-07-15
中国桥牌协会
附件表格.rar

 桥牌协字〔2016〕26号

 

中国桥牌协会关于报送全国桥牌裁判员证书需求和相关信息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桥牌协会:

根据《中国桥牌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规定,中国桥牌协会于今年统一设计制作了桥牌裁判员证书,并将根据各省市桥牌裁判员发展和需求情况进行发放。现将证书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省市予以配合,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本次裁判员证书制作和发放面向全国各级桥牌裁判员,含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

二、本次证书需求报送和发放工作由各省区市桥牌协会统筹管理,统一报送相关材料。各级裁判员证书也将统一寄送至各省区市桥牌协会。各省区市桥牌协会可自行确定本地区域内的证书发放方式。

三、所有发放的证书都由中国桥牌协会统一编号,证书信息在中国桥牌网裁判员数据库激活后最终生效。

四、之前已经发放的裁判员证书可进行更换,如有遗失可经由省市桥协向中国桥牌协会提交申请进行补办。

五、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举办过桥牌裁判培训班,并且完成相应等级裁判员考试程序但未取得证书者(以下简称未发放),可由省市桥协向中国桥牌协会统一提交申请领取。申领时需提供裁判员考试情况报告和考试通过人员相关信息,以便同时进行证书的激活生效。

六、各省市桥牌协会可报送本年度(2016年12月31日前)本地区桥牌裁判员培训计划,提前申领相应等级和数量的裁判员证书(以下简称预申领)。培训活动结束后需及时向中国桥牌协会报送考试情况报告和考试通过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证书激活生效。

七、各地预申领的证书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激活,各地预申领证书未全部激活之前不得继续申领下一批证书。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激活,须于年度注册期内及时书面报送中国桥协。无故虚报预申领证书数量,不及时报送裁判员信息进行信息激活的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继续申领证书的资格,并可能对其做出进一步的处罚。

八、为配合即将进行的全国桥牌裁判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中国桥协本次将首先完成全国所有现有一级桥牌裁判员和新审批的二三级裁判员信息建设,并将于未来逐渐完成所有等级裁判员的信息建设。

九、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桥牌裁判员发展情况及证书需求调查表》

(二)《桥牌裁判员信息汇总表》

    1.所有单位需填报《桥牌裁判员信息汇总表(一级)》;

2.更换、遗失和未发放证书单位需填报《桥牌裁判员信息汇总表》,并在表中注明遗失或未发放。

(三)未发放单位需同时提交《裁判员考试情况报告》。

十、所有单位请于8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裁判员证书申领,逾期不予办理。

十一、中国桥牌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

联系人:原玉杰 010-87559162,

传真010-67115728,电子信箱:ccba@sport.gov.cn。

 

附件:

1.桥牌裁判员发展情况及证书需求调查表

2.桥牌裁判员信息汇总表(请点击通知左上角附件下载)

 

                              中国桥牌协会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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